12月2日上午,我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(2017)编写工作会在崇文楼第一会议室召开。学院副院长梅创社,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心、党政办(外事办)、教务处、人事处、科研处、学生处(团委)、就业处、财务处、继续教育中心、国资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,会议由学院副院长梅创社主持。
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心主任南欢首先传达了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《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(2017)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。对我院《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(2017)编写方案》进行了解读,着重阐述了质量年报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框架、报告编制分工、时间进度安排,并对体现学院特色的案例撰写与遴选、企业年报、涉及多部门协作的记分卡、资源表、国际影响表、服务贡献表、落实政策表等数据采集和表格填制进行了详细说明。与会人员还对撰写方案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商讨。
副院长梅创社在总结时指出,建立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对我院双“一流”建设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具有重大意义,应将质量年报编制任务作为重点、常态工作严格贯彻执行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,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,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、高质量完成数据填报和报告编制工作。最后,他提出了三点要求:一要按照文件要求,重点突出。二要注重定量分析和数据支撑,体现年度增量。三要精选案例,通过案例展示我院在服务国家战略、培育工匠精神、服务地方和行业需求等方面取得的成绩。
按照教育部要求,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(2017)主要内容包含:学生发展、教学改革、政策保障、国际合作、服务贡献、面临挑战等六个部分和“计分卡”“资源表”“服务贡献表”“落实政策表”“国际影响表”等五张表格。国家示范(骨干)校,还要主动联系推动实际参与人才培养的企业发布“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(2017)”(简称《企业年报》)。各高职院校要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质量年报上报至教育部。
